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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员参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7浏览次数:字号:[ ]

苏民宗电[2010]6号

各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市民宗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统战部办公厅和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的通知》(民办发电[2010]29号)精神,中央三部委定于79日上午9301100联合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会议将由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主持,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将分别讲话。我委将在南京鼓楼中央路2号多媒体大楼430会议室设立江苏分会场。

  到江苏分会场参加视频会的人员为: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请与会人员于7月9日上午920分前直接到江苏分会场参会。各市参会人员会后请到花园一号酒店(南京市鼓楼大钟亭1号,电信大楼北侧)5号楼就餐,午餐后自行返回。

  请各市民宗局负责汇总本地宣传和统战部门与会人员名单于7月8日上午报省民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红、洪静,电话:025-83580557,传真:02583324014,手机:13770710707

      

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民委

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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